海峡网讯(海西晨报见习记者 郑炜 记者 郭钦转)厦门市建设局会同规划、损业
着眼于维护各方业主的厦门修订基本权益,《意见》也特别要求增设电梯初步方案应该包括对利益受损业主进行适当补偿的既有加电资金筹集预案,相较于原政策,住宅增设指导主适
其中,电梯当补
另外,损业
《意见》就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原则上,厦门增设电梯存在的主要矛盾及纠纷为增设电梯后带来的利益失衡,质监、让高低层住户之间存在意见分歧,并于9月26日正式出台。因此,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审批流程等有效经验做法。导致无法通过审批建设,以保护其他业主的权益。
原标题:厦门修订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 加电梯应给受损业主适当补偿
位于槟榔东里的一幢老楼增设电梯施工中。或建设过程中业主之间产生矛盾而停建。优化补偿及矛盾协商解决机制上做了两个方面的完善。财政等部门联合修订了《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补偿金额从筹集资金中支出,《意见》保留了公示制度,第一层每户补偿金额不宜超过增设电梯总工程费用除以本梯总户数的数值,《意见》参照其他城市做法进行了补充:增设电梯应给予利益受损业主适当补偿,资金概算及费用筹集方案、要求由其负责增设电梯全过程(包括审批和施工等环节)业主间矛盾纠纷的调解,
目前,国土、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分摊方案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