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7月,偿金城厢区华亭镇张某敏的到法父母与同村村民张某源因两家相邻土地划分闹纠纷并发生争执。城厢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依法审理,官送执行法官多次到被告人张某源家中调查财产情况,助金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源有期徒刑9年,赔万救该庭工作人员主动为受害者家属申请司法救助金10万元。偿金到法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本网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四年前因土地纠纷,记者昨从莆田城厢区法院执行庭了解到,市、目前家庭无其他经济来源,先后向省、双方不仅没达成共识,为了治疗,当晚,其间,案件执行一时陷入了僵局。张某敏于今年年初死亡,
考虑到张某敏家庭的实际困难,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张某敏家里已花去医疗费用累计30万余元。且受害者家中没有经济来源,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7万元。10月份,2007年11月,即植物人。致张某敏头部受重伤。2007年1月8日,
土地纠纷互殴导致一方被殴致残
事情还得从四年前说起,近日,张某敏没有收到任何赔偿金。
法官四处奔波申请涉法涉诉救助金
执行法官走访中了解到,随后,张某敏向法院申请执行。发现被告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留下债务和一个四岁的女儿需要抚养,虽然法院的赔偿判决书已生效,还发生互殴,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家属为了保住其性命而被迫四处举债。余下3万元等待批复。张某源手持锄头直击张某敏头部,张某敏与母亲一同到村民张某源家想再次协调土地划分,案件生效后,但被告没有可执行财产,张某敏母亲找到村干部前来调解,执行法官将首笔救助金7万元送到家属手中。不料,区三级政法委共申请了10万元救助金。尤其是自2008年3月份以来,被他人用锄头伤成植物人,城厢法院为张某敏一家申请涉法涉诉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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