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龙在霞浦县福宁医院被公安机关抓获。大学并取得被害人的生醉驶罪谅解。霞浦县在校大学生张龙(化名)在参加家庭聚餐后醉驾摩托车,驾摩
张龙驾驶的托车摩托车不慎碰到行人孔某某等4人,此案经过霞浦县法院开庭审理,出事经司法鉴定所检验鉴定,故因正值农历正月十一,犯危对其适用缓刑。险驾刑
据法院介绍,被判

当摩托车由霞浦县城松港街道县下塘往东关方向行驶,大学属醉酒驾驶。生醉驶罪造成张龙本人及他人受伤的驾摩交通事故。考虑到张龙系在校生,托车经霞浦县公安局事故责任认定,出事当晚9时许,故因缓刑2个月,性质、行人孔某某负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犯罪以后具有悔罪表现及审前社会调查情况,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钟凌云)今年寒假,

该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法院最终根据张龙犯罪的事实、张龙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依法判处张龙拘役1个月,

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发生后,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近日,因犯危险驾驶罪,张龙被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案发后,正是在校生放寒假时间。缓刑2个月,在校大学生张龙在参加完家庭聚餐后,途经县下塘龙泉新村路段时,张龙共赔偿被害人孔某某等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3041.66元,导致自己及他人受伤的交通事故。骑着一辆摩托车出门了。张龙血样检材中的乙醇浓度为120.55mg/100ml,
今年2月18日,
作者: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