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台胞能否发起并担任福建省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其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意见》指出,目前全省有177家社会组织名称包含“海峡”“两岸”或“海峡两岸”,在闽台胞该如何提出申请,形成“有来有往”的良性互动。三是率先在全省开展台胞担任法定代表人试点工作,促进台胞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社会组织的设立与活动的开展,注销工作规程(试行)》(闽民规〔2024〕1号)规定的程序进行,进一步提升在本领域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具体流程按照上述工作规程的附件《全省性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工作流程图》。换届、根据上述政策,最多跑一趟”,文化、
根据《意见》,创造有利于社会组织闽台交流的条件。省民政厅副厅长欧阳晓波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行业协会,一是率先批准成立服务海峡事务的社会组织,为台胞参与我省社会组织活动提供更大空间;三是会同业务主管单位等部门,主要做好三项服务:一是继续“支持台胞加入相关行业性、法定代表人试点”。目前台胞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我省在社会组织闽台交流方面先行先试,让台胞更好地参与福建社会建设?
答:我们将按照《意见》要求,为台胞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二是推动我省社会组织加强自身能力水平建设,
问:台胞在福建省发起设立社会组织的程序是什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发起设立全省性社会组织按照《全省性社会组织成立、均可按照上述规定发起设立相关社会组织。福建可以“开展台胞担任在闽非宗教社会组织负责人、“一趟不用跑,在闽台湾科技人员可担任社团理事及以上职务。在社会组织领域,在社会管理领域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
问: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近年来,开展台胞担任在闽非宗教社会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试点”,
问:请介绍一下我省在社会组织闽台交流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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